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如果负债严重,欠债违约后,银行会将您的账户冻结,可能会依据欠款情况对您的所有卡片进行停卡,直到您还清债务。
这并不是所有银行的政策,每家银行政策不同,但是一般来说银行会对欠债的账户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以减少失信行为。所以,负债人必须认真考虑对负债行为的后果,并尽快采取措施防止陷入更深的债务泥潭,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信用记录和金融生活。
“债是一种奴役,是一种无形的枷锁。
”——戴尔·卡耐基这句话是我认为负债后的感悟经典语录中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的一句话。
负债让我感到束缚和压力,让我感到自己失去了自由。
每个月还款的压力让我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和金钱,让我感到自己被奴役了。
这句话的原因是因为它真实地反映了负债对我的影响。
负债让我感到自己失去了自由,让我感到自己被束缚了。
这种感觉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负债的危害性,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财务自由和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