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
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网上签约:参保人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海医保”app、“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签约。以“随申办”app为例,参保人只需在app首页搜索“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再选择“居保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即可进行签约。
社区签约:参保人也可以前往所在街道(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进行签约。在办理时,参保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和医保卡,并填写《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登记表》。
医院签约:部分医院也提供医保定点签约服务。参保人可以前往医院医保办公室或指定窗口进行签约。在办理时,同样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并填写相关表格。
需要注意的是,每位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作为签约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签约医疗机构,需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办理变更手续。此外,签约后,参保人应在签约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如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可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