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再办视同重新申请办理,积分重新计算。这样会影响积分中的年限累计部分,其他不受影响。中断后再办理的时候,前面三年每年累计的积分清零,但是学历、年龄的基本积分还在。
2、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上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3、区人才中心材料预审;
4、预审通过,申请人人事档案调、核档;
5、网上预受理通过,人才中心柜台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6、区人社局初审;
7、市人社局复核、审核;
8、审核通过,进入公示;
9、公示通过,打印批件;
10、批件上传至公安系统,落户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11、原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12、落户派出所入户登记,领取新户口本,办理新身份证。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居住证转户籍(即居转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上海市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并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且累计缴纳社保费用不少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 在上海市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并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且累计缴纳社保费用不少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因此,如果您想要在上海进行居转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其中,缴纳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是其中一条条件,但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进行居转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