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补缴92年之前社保需按照未缴纳部分的5%计算滞纳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乘以5%即为滞纳金的金额。
例如,如果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为1000元,那么92年之前的社保滞纳金为1000元的5%,即50元。因此,补缴92年之前社保的滞纳金取决于未缴纳的社保费用金额。
约需162500元。如在杭州市,一年社保费用约为17000元,8年合计136000元;滞纳金是按天计算,每日千分之二,8年滞纳金约为26500元,总计162500元。
补缴92年之前社保滞纳金的金额需要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进行计算。由于不同的政策规定和地区差异,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滞纳金是按照未缴社保费用的数额和滞纳时间来计算的。未缴社保费用越高,滞纳时间越长,滞纳金也就越高。在某些情况下,滞纳金可能会超过本金,因此需要及时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