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下属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其中以石油、化工和化学品生产为主导。国营企业有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化工等,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大量的产能和资源。
民营企业有万华化学、台海集团、龙净环保等,这些企业以创新技术为核心,致力于环保产业的发展。此外,化工部下属还有一些研究院所,如中国科学院化学所、化工过程研究所等,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化工部下属企业通过质量标准、经济效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不断提升,为我国的化工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化工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多种环境污染。其中包括空气污染,如排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水污染,如化工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土壤污染,如化工废弃物对土壤生物和植物的毒害作用;以及噪音污染,如化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这些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长期损害。因此,化工产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
一,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
二,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
三,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是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的工人,其劳动条件和劳动付出存在明显的差别。为了对化工生产工人这种特殊劳动消耗给予必要的补偿,以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稳定一线队伍,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