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并不合法。
因为员工从第一天到用人单位上班并向用人单位开始提供劳动,即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已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且无论双方所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多长,都是包含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的,并不需要等试用期结束后才“转正”,也就无所谓“转正”之后双方才存在劳动关系一说。
人社部正式规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违法
人社部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的,也要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不购买社保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了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自己除了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1.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管理。
2. 拟任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并将其置于试用期内。
3. 在试用期内,企业应当对任用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对未能达到要求的任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终止该人员的劳动合同。
4. 对不满足试用期要求的任用人员,可以给予适当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5. 如果任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违反纪律、违法犯罪的行为,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凡是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如果任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态度差、工作效果不佳的行为,企业有权给予惩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7.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保证任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