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工伤由社保赔偿的包括以下几项:
1. 医疗费用:社保会承担工伤医疗期间的相关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等。
2. 工伤津贴:工伤期间,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工作,社保会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工伤津贴。
3. 康复费用:对于经过工伤鉴定认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社保会支付一定的康复费用。
4. 伤残补助金:对于经过工伤鉴定认定为一定程度伤残的人员,社保会支付一定的伤残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项赔偿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鉴定认定,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案。另外,雇主也可以购买商业工伤保险,以补充社保的赔偿范围和金额。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部门为社会保障部门;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部门为社会保障部门;
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协商解决;
第四步协商不成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