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在对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具备条件如下:
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原件;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次报销,就相当于居民的大病保险。具体是指在对医疗费用进行正常报销之外,还可以再进行一次报销,并且不设报销上限(部分省市有上限,请参考当地具体政策)。“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