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生宝宝后,如果使用清远医保进行报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然后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申报。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申请人可以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从而完成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12。
此外,如果孕妇在分娩前曾到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的手续并填写了相关表格,可以由孕妇所在单位协助到广州市医保中心申请生育报销。如果没有提前申请异地分娩,即使在广州市买了保险,也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待遇。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的申请都是由单位代为办理,生育津贴入账到单位账户,再由用人单位转账于个人账户。
携带报销材料到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您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将不受影响。
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
如果需要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要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在报销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如果代为申领,需要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或医保中心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