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员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低保财产核查是指政府对低保申请者或领取者的财产进行核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核查的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房屋、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就业情况、社会保障等。
核查的目的是确保低保资金的公平分配,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领取低保,保障低保的真正需要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