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一般的由区主管部门撤销,情节严重的,由区主管部门将其解散。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对个人管辖的维修项目包括公共区域的维护维修、门禁系统的维修、电梯维修和保养、水电气系统的维修及清洁卫生等方面。
此外,物业还负责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照明设施、垃圾清运等维修工作。注意,若个人房产遭到人为损坏,则需由其自行负责相关维修费用,且需符合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的作用在于保障小区内安全、干净、舒适,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