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最担心面临按照法律程序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待遇。
工地出工伤后,一般单位老板会担心面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例如:工伤后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会涉及:工伤期间工资(工伤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意味着工伤劳动者休养期,需要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医疗费用、康复费、住院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如果受伤严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评上等级,还涉及后续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后需要支付的费用)等
有的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的工伤认定的原因:
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职工在发生事故后不辞职,那么大多数的赔偿都由劳动局出,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药费等。
但是如果职工辞职,则单位还要负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才是赔偿的主要方面,而且额度比较高。所以一般单位在员工不想继续干的时候,不同意工伤认定。
领导害怕员工出工伤,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伤不仅会对员工的身体造成伤害,也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一方面,员工出现工伤将导致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员工出现工伤也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招聘。
因此,领导们应该重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培训和设施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措施,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