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河北税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点击“社保缴纳”。
进入社保缴纳页面后,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页面后,点击“增加人员”。
在增加人员页面中,输入家人身份证号并点击“确定”。
输入家人姓名和参保信息并点击“确定”。
确认缴费信息并点击“支付”完成缴费即可。
请注意,在输入家人身份证号和参保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家人的医保待遇。此外,如果家人没有使用过医保卡,需要在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激活和备案后才能使用。
河北省正式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是从2000年1月1日年开始的。
河北省沧州市是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正式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或者是称为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都可以计算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尽管缴纳了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