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烧伤四级残疾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烧伤四级是指“手掌的四分之三以上或脚掌的三分之一以上,经治疗无法恢复正常功能”。
这种残疾程度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劳动能力障碍,但并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对于烧伤四级残疾人,社会应该给予他们相应的援助和帮助,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和才能。
1 不一定。
2 因为烧伤四级残疾的程度不同,有些人可能仍然能够从事某些轻度的工作,但对于从事重体力或高危工作的人来说,他们的劳动能力已经完全丧失。
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的对应原则:①按分级原则确定伤残等级级别。分级原则根据工伤者的器官是否有缺失或缺损,是否有畸形或形态异常及其程度,功能是否完全丧失或障碍,是否有并发症及其程度,是否存在特殊或一般医疗依赖,生活是否需要护理及其依赖程度等情况来确定伤残等级级别。将伤残级别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②按分级级别确定劳动能力丧失的对应程度。
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判断:①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②五、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③七至十级伤残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