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
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山东省医保慢特病范围:
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病种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山东居民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左右和80%以上,生活困难群众合规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段达75%;大病保险特效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0%,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将三种罕见病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