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既可以由个人办理,也可以由失业保险公司给予办理。对于个人办理,需要在失业后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失业登记证等。如果符合条件,个人可以领取失业金。对于失业保险公司给予办理,公司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人失业后,由失业保险公司负责办理,领取失业金。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严格符合政策规定。
失业金停领后,医疗保险的停办手续根据个人的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需要暂停医保,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医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在社保网上输入企业账户名和密码,进入人员增减项,选择人员减少后提交申报业务,然后前往劳动局打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最后前往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失业保险是领取失业金之后重新找到了工作,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
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