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进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进行经营管理或者担任收银员;
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成为公务员;
4.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担任基金经理、投资银行经理人员;
5.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内部工作,成为经理;
6.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内部工作;
7.在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地方工作;
8.成为国家公务员或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