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电子医保卡在异地使用,必须进行异地备案,首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进入到首页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异地就医备案。
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已阅读。
最后填写备案信息以及联系人信息,提交备案即可,这样审核下来之后,电子医保卡就可以在异地使用了。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回参保地是不能用的,需要去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后方可继续使用。
办理异地备案之后,相当于就是将你的就医所在地选择到了其他的统筹区,信息都已经在就医所在城市,所以就不能在本地使用,如果需要回到本地区就医报销,必须去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后才可以实现本地区的就医报销待遇。
医保异地转移45天可以转回去,异地办理社保转移医疗保险手续: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