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收押接待是指看守所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收押和管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1.身份核实:确认被羁押人员的身份,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籍贯等信息。
2.身体检查:对被羁押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羁押。
3.物品检查:检查被羁押人员携带的物品,确保不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品。
4.告知权利和义务:向被羁押人员告知其在看守所内的权利和义务,如通信、会见、医疗等方面的规定。
5.安排住宿:根据被羁押人员的性别、年龄、犯罪类型等因素,安排合适的住宿。
6.安全检查:对看守所内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看守所内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收押接待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看守所或相关部门。
三个三十七天是不对的,刑事拘留最多37天,37天如果逮捕不了就要变更强制措施。所以拘留不可能3个37天,但是逮捕以后羁押期限就长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审措施的变更需由公安机关经法院批准执行。春节期间,法院的办公时间会较为有限,因此取保的案件得到批准放人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执法机关的特殊安排,也有可能会放人。总体来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取保的被告人仍需遵守取保期限和限制,以确保案件的正常进行。